如果對任何事都堅持自己的想法才是對的,堅持要用自己的做法,只管自己,別人的建議和商量,都不願接受,也不願意為任何人改變,
不替別人設身處地著想,到最後可能於人於事都會造成傷害。
你以為這是堅持“原則”,其實不是!你所堅持的,不過是個人的偏見,這就是“我執”。
堅持原則,是指自己所堅持的,也會為其他人所接受;不僅現在的人可以接受,未來的人也可以接受,甚至過去也曾經被人接受過,這才叫做原則。
做人有做人的原則,做
做事的原則,應該要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,如果所堅持的原則,是出於自私或為了少數人,或貪圖一時的方便,這就是偏見,就是執著。
但許多人經常分不清到底是“擇善固執”,還是把個人的偏見當成了原則?其實,只要觀察別人對這件事情的觀感,就能判斷出究竟是偏見還是原則。
如果你的想
原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,它會隨著時間或區域環境的不同而有所改變,唯一不變的是:一定是為眾人著想,能夠為大家所樂於接受的。
執著偏見的人,就是我執太重。我執會帶給我們很多煩惱,因為自我意識太強,自我中心太堅固,就會堅持自己的性情或想法,全身如同刺猬般長滿利刺,“棱角”很多,動則傷人,而無法圓融待人。
所以有人說:“做人處事要內方而外圓”,“內方”就是原則,“外圓”就是不傷人。雖然在心裡有一定的標
時時提
(大法鼓第771集)